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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力旺年产2万吨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 化工产品

  万吨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恩施力旺年产万吨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位于恩施市白杨坪镇熊家岩村狮子包,占地面积为4097.3m2,购置了骨料供给系统、骨料干燥系统、骨料提升系统、骨料筛选系统、热料仓、计量系统、矿粉系统、LB2000沥青搅拌主楼以及操作系统等设备31台(套),建设了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采用柴油为燃料对骨料和沥青加热。并配套建设了操作室、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及除尘设施等环保设备。形成了年产20000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6月委托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于项目骨料烘干使用燃料由原来的轻烃燃气变为柴油,故2022年7月我公司重新委托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变更环境影响评价。2022年9月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市环审[2022]24号文件对《恩施力旺年产2万吨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变更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环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实际投资2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6万元。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可知,本项目将沥青烟以及苯并[a]芘收集后进入骨料干燥器进行燃烧处理,未采用活性炭吸附。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未导致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增加,且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利用西北侧办公区3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沥青烟(含苯并[a]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骨料干燥器进行燃烧处理,而后与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选取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用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夜间不生产;站区四周设立实体围墙等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外售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矿粉原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由于项目运行时间比较短,暂未产生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后期产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后期产生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导热油炉废气。沥青烟(含苯并[a]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骨料干燥器进行燃烧处理,而后与粉尘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以及苯并[a]芘的排放速率以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苯并[a]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标准限值的要求,导热油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油锅炉标准,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最近居民点处苯并[a]芘以及颗粒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实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用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发生;夜间不生产;站区四周设立实体围墙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西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东北侧、西北侧厂界噪声超过了《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超标问题大多是由于项目运行噪声值较高,但西南侧最近居民点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未对居民形成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影响小。

  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振动筛产生的废骨料不返回生产系统,外售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矿粉原料进入矿粉筒仓,作为项目辅料使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填路、筑路基;由于项目运行时间比较短,暂未产生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后期产生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态废料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经验收现场检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固态废料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