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算及付款方法::货到运用检验合格后,买方告诉卖方根据合同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处理入库挂帐,进入财政批阅流程,依照买方资金付款规则以电汇方法付95%货款(结算周期最大不超越300日),剩下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从发票入账日开端核算质保期)到期后,处理质保手续后依照买方资金付款规则以电汇方法付出,如因卖方未及时供给完善付出所需资料导致需方付出拖延,买方不承当违约职责。主;满意不了付款要求制止报名。
4.交货要求:货品交货地址为晋控电力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货品需完好并供给完善的装置售后服务。
7.供货商违约规则:供货商合伙勾结进行报价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 3-6 个月;供货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自动抛弃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3-6 个月;供货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自动抛弃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6-12 个月;供货商参加同一收购主体的收购项目,自动抛弃中选资历一年内累计两次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 6-12 个月;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收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收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彻底承当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悉数职责、授权有效期缺乏一年中任一景象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 3-6 个月;供给虚伪资料的供货商,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 12 个月;供货商所供产品有质量上的问题的,制止其参加渠道事务 12-36 个月;处分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期行为的,视详细违规景象,延伸处分期限,最长 3 年。
1.产品性能及运用约束规模:(1).资料运用的环境;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用(2).资料运用的特其他条件;严厉依照技术参数及目标要求内容供货。(3).其他需求阐明的合适运用的规模与环境;此批备件用于我厂双轴湿式搅拌机;类型:TSL-200;原厂家:无锡华电电力设备公司。
3.重要技术参数及目标,或技术资料(图纸、阐明书、检测陈述、产品合格证等)。货品参与后需悉数供给合格证;按其规格类型收购。
查核条款如下:未供给合格证将视为货品质量不合格,予以退货。因为公司运用不及时所导致丢失由卖方承当。
6.此询价项目不触及选定仅有安标或特定技术目标产品的,收购主体需供给选型根据,选型根据充沛的可施行收购,但只能从引荐的出产制造商收购(进口物资在外);选型根据不充沛的不得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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